大戶操盤知多少〈鉅額交易簡介〉


【鉅額交易】

鉅額交易可依買賣申報數額區分:

  • ㄧ、 一次申報買進或賣出數量達500交易單位以上之單一證券鉅額買賣(原適用標準)。

  • 二、 一次申報買進或賣出5種以上股票且總金額達1500萬元以上之股票組合鉅額買賣。

  • 三、 一次申報買進或賣出數量未達500交易單位,但總金額達1500萬元以上者,亦得採鉅額買賣。 交易時段分為盤中與盤後,如下所示:
  1. 盤中: 上午9:30至9:40、11:30至11:40二個交易時段。

  2. 盤後: 下午1:35至1:50一個交易時段。


【鉅額交易申報價格】

買賣申報價格範圍:

鉅額買賣申報價格範圍以漲至或跌至參考基準2%為限,惟盤中鉅額交易時段申報價格範圍不得超逾當日一般交易市場漲跌停價格。參考基準依下列原則決定:

  • ㄧ、 盤中鉅額交易時段以交易開始前一般交易市場最近一次未成交最高買進及最低賣出揭示價之平均價為參考基準,但僅有買進或賣出揭示價格,則採最高買進或最低賣出揭示價格,無買進及賣出揭示價格,則採最近一次成交價格,若當日無成交價格,則採開盤競價基準。

  • 二、 盤後鉅額交易時段以當日一般交易市場收盤價格為參考基準,若當日無收盤價格,則採開盤競價基準。 競價方式:採逐筆競價,隨到隨撮。

  • 三、 單一證券鉅額買賣,其撮合優先順序及成交價格依逐筆輸入之買進申報或賣出申報別,依下列原則決定之:

    1. 當筆輸入之買進申報價格高於或等於先前輸入之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依賣出申報價格由低至高依序成交,如申報之賣價有數筆相同時,按申報時間優先順序依序成交,直至完全滿足或當筆輸入之買進申報價格低於未成交之賣出申報價格為止。

    2. 當筆輸入之賣出申報價格低於或等於先前輸入之最高買進申報價格時,依買進申報價格由高至低依序成交,如申報之買價有數筆相同時,按申報時間優先順序依序成交,直至完全滿足或當筆輸入之賣出申報價格高於未成交之買進申報價格為止。

  • 四、. 股票組合鉅額買賣之撮合成交,當筆輸入之買進(賣出)申報各股票代號、單價及數量,應與先前輸入之賣出(買進)申報均相符,再與賣出(買進)申報時間最優先者成交。 資訊統計:鉅額交易成交量值於當日盤後定價交易結束後併入行情單計算。鉅額買賣成交價格不作為當日開盤、收盤價,不作為最高、最低行情紀錄依據,亦不納入當日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計算,對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不會有影響。 資訊揭示:證交所基本市況報導(MIS)網站揭露申報買賣價格範圍、最新未成交及成交之價量資訊,網址http://mis.tse.com.tw/。 另將成交資訊以市場即時公告方式傳送資訊公司揭示。
 撰文者:Whisker實習生─陳廣翰